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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公司章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9/12 16:21:19 字体:

【内容导航】

1.订立方式

2.效力

3.变更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在2015年、2014年、2012年考过单选题、多选题。

【高频考点】公司章程

(一)订立方式

公司章程的订立通常有两种方式:

(1)共同订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起草、协商制定公司章程;

(2)部分订立:由股东或发起人中的部分成员负责起草、制定公司章程,再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签字同意。

公司章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后生效。

(二)效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三)变更

由董事会提议→将该提议通知其他股东→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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