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涉税服务实务 |
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已经结束了,考生朋友们究竟考得怎么样呢?是否正在热切地盼望看到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呢?正保会计网校根据论坛学员反馈整理了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版),供考生参考!欢迎广大考生朋友们登录网校论坛一起回忆试题对答案!以下是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单选题及答案解析:
1.下列不发生消费税的纳税义务的是( )。
A.汽车销售公司销售超豪华小汽车
B.首饰店销售金银首饰
C.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给零售商
D.礼品店销售高档手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高档手表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无需缴纳消费税。选项C,卷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C是批发环节,批发给零售商需要缴纳批发环节消费税,如果批发给其他批发企业,是不缴纳消费税的。
2.某城市广场经营公司为吸引租户,选取新租户采取免收房租政策。出租房产在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应该( )(不考虑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政策)。
A.不需要缴纳
B.由城市广场经营公司以同类房租为依据按规定计算缴纳
C.由城市广场经营公司以房产原值为依据按规定计算缴纳
D.由租户以房产原值为依据按规定计算缴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销售一栋"营改增"前外购的房产,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在房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会计核算的借方科目应该是( )。
A.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B.应交税费--已交税金
C.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D.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4.在规定纳税期前,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首先应( )。
A.核定其应纳税额
B.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C.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扣押其商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5.小规模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是( )。
A.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
B.销售自建的不动产
C.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计税方法
D.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D适用5%的征收率。
6.个体工商户为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 )。
A.不允许税前扣除
B.按实际缴纳数额扣除
C.按照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础,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D.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7.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 )。
A.30%
B.40%
C.60%
D.5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
8.下列情形中,应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是( )。
A.企业发生销售货物退回
B.企业销售免税商品
C.食品加工厂向农民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
D.加油站发售加油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9.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每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 )份。
A.15
B.20
C.30
D.2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10.税务师在纳税审核时,发现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或多计费用的情况时,调账时应( )。
A.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B.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C.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有关科目。
本试卷内容由正保会计网校论坛考生提供,网校教学专家整理。
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