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章测试题:关于扣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1/06 13:38:07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学习资料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多选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扣押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行政机关享有的扣押权限可以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行使;扣押的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B.行政机关不得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C.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D.行政机关延长扣押期限或需要检疫的检疫期间,均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不必说明理由

E.检疫费用以及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均由行政机关承担

点击进入论坛参与答案讨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