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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2/16 10:20:00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应当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1)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照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者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者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照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相关链接:

  2014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笔记: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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