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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1/14 14:18:05 字体:

为助力备战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特分享了经典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1.对于融资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租赁的企业,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都要缴纳营业税。

计税依据: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残值)-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2.对于其他单位的:凡是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增值税。

计税依据:以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凡是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营业税。

计税依据:是租金收入。

3.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4.融资租赁企业出租资产的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

计税依据:是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5.对于经营租赁,应当征收营业税。

计税依据:是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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