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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进项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20 10:26:01 字体: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八:进项税额

关键:区分哪些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价税分别记账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实收资本(接受投资)、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等]

以票抵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时,其扣税凭证符合规定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对于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若标明两个单位名称,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税款。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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