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
知识点九: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前提
(一)解决税务争议的途径
对于税款滞补罚争议,在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委托注册税务师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自行审查解决纳税争议。
(二)引起税务争议的焦点
(三)代理税务行政复议的风险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