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税法效力(3.2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24 09:06:08 字体:

2016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税法效力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税法一》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2016税务师《税法一》预习

  知识点:税法效力

  1.空间效力:全国、地方

  2.时间效力:生效、失效

  3.税法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重点: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
各3种情况
含 义
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税法的生效
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见】
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税法的失效
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2.直接宣布废止
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最少见)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全文转载或部分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税法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湉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