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设定程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5/13 17:41:45 字体:

2016税务师考试

行政许可设定的程序

设定行政许可四项内容:“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明确。

1.听证、论证 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
2.评价
(目的:早日废掉许可)
(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
(2)实施机关:可以评价,并向设定机关报告意见;
(3)相对人:可以向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3.授权停止实施 省级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如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报国务院批准→在本省停止实施。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 )。

A.条件

B.数量限制

C.收费标准

D.实施机关

E.程序、期限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设定行政许可四项内容包括: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上为大家分享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