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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税务行政复议(8.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8/05 16:19:55 字体:

税务师考试·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税务行政复议相关规定的有( )。

A.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B.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税务机关做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申请人对“征税行为”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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