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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学习笔记: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09 09:23:32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第二章增值税

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

进口货物征税的纳税人: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1.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注意问题:

(1)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包括在国外已纳的任何税额)

(2)进口环节已纳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可以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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