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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预习: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税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0/22 17:10:29 字体: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三十二、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税务处理

  新增: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税务处理

  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总结】

项目 扣除标准 超标准处理
职工福利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拨缴的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利息费用和借款费用 见4.利息费用和借款费用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年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
资产损失 要注意和增值税中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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