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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妍乄 2019/10/14 14:44:21 字体:

现在是税务师考试备考的关键时期,大家一定要坚持每天按计划备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每日一练”中提取学员普遍容易出错的题和大家分享,以下是2019年10月01日至2019年10月06日《税法二》科目正确率较低的税务师易错题汇总及点评,每周一期哦!

税务师每日一练易错题

1.  中国居民王女士2019年在国内外提供劳务和完税情况如下:在国内设计甲项目,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未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A国和B国设计项目,各取得设计费80000元,在A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200元,在B国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2019年王女士在中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王某2019年无其他项目所得)

A.0

B.520

C.612.63

D.980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80000×(1-20%)+80000×(1-20%)-5000×12]×10%-2520=6680(元),A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B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6680×80000×(1-20%)÷[30000×(1-20%)+80000×(1-20%)+80000×(1-20%)]=2812.63(元),A国已纳2200元,补税2812.63-2200=612.63(元)。B国已纳3000元,不用补税。合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612.63(元)。

【正确率】34.60%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具体哪里不懂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答疑板咨询,祝大家学习愉快!

希望大家能够将税务师易错题记到笔记本上,经常看一看,能够积极踊跃地进行测试和练习税务师试题,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正保会计网校祝大家都能取得理想的税务师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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