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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消费税的抵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3/16 20:37:28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很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有时甚至会心灰意冷,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的备考利器答疑板来帮你。针对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中的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各科目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

【试题内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收回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月末根据消费品销售收入,计算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次月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问题:现在可抵消费税,不单只是加工收回一种情况,还包括购入联系生产吧?

回复:您的理解正确,消费税的抵扣要分为两种情况分别理解:

1.继续生产环节,外购(含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此时税法列举项目可以抵扣消费税以外,其他的不能抵扣消费税。即税一教材238和242页列示的10类可以抵扣。

2.委托加工收回后高价销售的环节,要按售价计算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的已纳消费税,此处的扣除不受应税消费品的限制,只要是应交消费税的产品就可以。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的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7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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