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友在论坛上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以下是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的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纳税义务产生的标志应当是纳税主体进行的应当课税的行为。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者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者管理方式的变化。
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者调整。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
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正保会计网校
2015年02月05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