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04.2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23 15:34:49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论坛上发表的注税考试各科目知识点总结,以下是《税法一》科目知识点的归纳,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04.23)

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

区别 派出机关 派出机构
设立机关不同 某级政府设立 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立
行使职权不同 行使一般行政职权 只行使某方面的行政职权
各类多少不一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科技开发区管委会 审计署派驻各地的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财政所等
法律地位不同 行政主体(职权行政主体)

一般情况下不是行政主体,只有法律、法规授权时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授权行政主体)

  注:派出机构行使所在机关职权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只能以所在机关的名义行政。此时,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

  税务所由于取得了《税收征管法》的授权,因此是行政主体。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精品班招生方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