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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境外税额的抵免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8/05 17:29:49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二》第一章“境外税额的抵免”概念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例题某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25%,2013年境内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回利润34万元(在境外已交企业所得税6万元),当年购置节能环保设备,设备投资额280万元。假设无其他事项,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抵免境外所得税额6万元

  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140×25%×40/140=10(万元),境外所得实际抵免税额6万元。

  2013年应交所得税额=100×25%-25+40×25%-6=4(万元)

 注册税务师:境外税额的抵免

  详细问题描述:

  (1)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140×25%×40/140=10(万元)这个公司换成40*25%可以吗?

  (2)2013年应交所得税额=100×25%-25+40×25%-6=4(万元)既然用了140×25%×40/140=10为什么下面用40×25%,搞不懂老师为什么不同,而且用上那一步多此一举?

  答疑老师回复:

  答:(1)可以的。

  答:(2)都是可以的,您都按40*25%计算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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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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