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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二》第一章“境外税额的抵免”概念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例题】某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25%,2013年境内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回利润34万元(在境外已交企业所得税6万元),当年购置节能环保设备,设备投资额280万元。假设无其他事项,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抵免境外所得税额6万元
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140×25%×40/140=10(万元),境外所得实际抵免税额6万元。
2013年应交所得税额=100×25%-25+40×25%-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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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1)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140×25%×40/140=10(万元)这个公司换成40*25%可以吗? (2)2013年应交所得税额=100×25%-25+40×25%-6=4(万元)既然用了140×25%×40/140=10为什么下面用40×25%,搞不懂老师为什么不同,而且用上那一步多此一举? 答疑老师回复: 答:(1)可以的。 答:(2)都是可以的,您都按40*25%计算也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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