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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四章“金银加工环节是否缴纳消费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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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有一些题目,提到金银首饰加工和翻制或以旧换新的时候要交消费税,那么这些产品在销售环节不是也要交消费税的吗?如何区分呢? 答疑老师回复: 1.纳税人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以新首饰的售价扣除旧首饰的作价后,实际收取的差价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这就是销售。 2.带料加工:比如我带一块金子去加工店加工成首饰,就属于带料加工,我就是最后的消费者,所以这是视同零售环节,要交消费税。金子不属于金银首饰,是不交消费税的。所以加工成首饰后要全额计算消费税。 3.翻新改制是指顾客自带旧金银首饰去商家重新制作一款由顾客选定样式的金银首饰,收取一定的加工费,如果新金银首饰的重量超过旧金银首饰的重量,顾客还要支付这部分的差价。 翻新改制,我带一个金戒指,去委托加工成金项链,金戒指原来是交过消费税的,所以此时只对差额征收消费税了,即以受托加工方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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