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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答疑精华: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9/09 08:56:01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九章“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注册税务师: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

  详细问题描述:

  来料加工进口料件与进料加工进口料件这两种业务具体是怎样的?有点搞不清楚,请老师解答。谢谢!

  答疑老师回复: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济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

  1.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注册税务师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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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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