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考试关于免试的申请与审核相关事宜
春回大地的同时2017年税务师考试报名也悄然来临,税务师考试报名相关事宜也终于尘埃落定,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们也要沉下心好好的复习备考了,网校也做好了与你们一同备考税务师的准备,为你们税务师之路答疑解惑。税务师的考试具有免试科目,考生可以核查自身条件与免试条件是否相符,条件相符即可申请免试。
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09:00至6月5日18:00止。
2.申请方式: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栏目,如实填写本人与免试条件相符的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
3.免试审核采用网上初审和证书申领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材料不实或与申请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2017年6月10日18:00前公布网上初审结果。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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