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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领证须知:
1、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是对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科学评价的证明,是求职、就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
2、在省直考区报名考试合格人员,请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办事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公交线路)领取证书,同时接受发证部门复核,禁止他人代领。领取各类证书如有特殊要求详见备注。各类证书由国家下发,具体时间不能确定,大约考后3个月以后。省人事考试局从国家收到证书后第一时间在“领取时间栏”内标注,请每周关注一次本通知。各市考区考生领取证书以当地通知时间为准。省直咨询电话:024—23447335、23447336.
3、证书长期有效,请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自发证之日起6个月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各类资格考试证书不收费,领取各类证书时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4、省直考区各类合格证书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5、各类证书领取时间:上午 8:30-11:00,下午 1:00-4:30,节假日休息。
6、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国家扣发证书。
职业(从业、执业)资格证书
序号 |
证书名称 |
省(中)直领取时间 |
备注 |
15 | 注册税务师 | 2014年4月8日至2014年5月29日,(周二、三、四)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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