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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专家点评:劳务报酬所得(02.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14 13:43:42 字体: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练习日期】2016年2月21日

李某于2014年5月28日到6月4日为某大厦设计一个规划图,协议规定按完工进度分3次付款,5月份分别支付10000元、15000元,6月支付3500元;7月份提供装潢获得收入50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它税费,则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

A.设计业务分3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B.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C.设计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4840元

D.装潢业务共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中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一个月的收入作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设计业务取得3次收入属于李某的“一次性收入”,不属于“连续性收入”,设计业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5000+3500)×(1-20%)×30%-2000=4840(元);提供设计业务和装潢业务不属于同一项目,不能合并纳税。 装潢业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专家点评】 本题主要考核的是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的问题,相关的“次”的确定属于每年的必考内容,应注意掌握。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02.1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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