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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管理人的职责及义务

2016/01/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资产评估师(PV)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三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管理人的职责及义务

  1.管理人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

  2.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监督:

  (1)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2)管理人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辞去职务。

  相关链接2016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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