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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知识点:应收票据的评估

2016/02/0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为了帮助参加资产评估师(PV)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资产评估》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资产评估知识点

第七章 流动资产评估

  知识点:应收票据的评估

  1.不带息票据的评估。

  对不带息票据,其评估值即是其票面额。

  注意:严格来说,应该是票面面额的折现值,但是由于票据的期限比较短,所以忽略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2.带息票据的评估。

  (1)按本金加利息确定(这运用的是单利而不是复利)

  应收票据评估值=本金×(1+利息率×到评估基准日实际时间长短)

  (2)按应收票据的贴现值计算

  ①思路

  指对企业拥有的尚未到期的票据,按评估基准日到银行可获得的贴现值计算确定评估值。

  ②计算公式

  应收票据评估值=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3.到期尚未能收回应收票据应该视作应收账款评估。

  相关链接2016年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第七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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