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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知识点:一般商品的销售收入

2016/02/0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6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备考已经正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科目的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财务会计知识点

第九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知识点: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注问题:收入确认的时点,即何时确认收入。

  1.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不公允的除外。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3)涉及流转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相关链接2016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第九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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