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资产评估师《建筑工程》知识点:建筑工程监理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建筑工程评估》科目的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建筑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
(1)必须实行监理
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000万元以上)
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5万平米以上)
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除外)
(2)监理的有关规定
◆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不应与施工单位、材料供货方等有关系
◆实施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监理单位、内容、权限,书面通知施工企业
◆资质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监理内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三控)
◆施工不合格,可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设计不符合要求,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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