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资产评估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7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2016/11/0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对内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对外转让 1.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大于1/2,无须股东会决议)
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先约定,后法定)
视为同意
1.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优先购买权
1.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

推荐阅读:2017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2019评估师备考指导 2018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资产评估师2019高效取证方案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