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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税法构成要素

2017/05/0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税法构成要素

要 素 具体解释
纳税主体 (1)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2)是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之一。
(3)纳税人=负税人,为直接税;纳税人≠负税人,为间接税。
征税对象 征税客体,即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直接依据和税法的最基本要素
税目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制定方式包括列举法和概括法
税率 (1)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是税法结构中的核心部分
(2)我国现行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3)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计税依据 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包括计税金额(从价计征)和实物(从量计征)二种形态。
纳税环节 确定在哪个环节应当缴纳税款
纳税期限 纳税频率,包括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二类
减免税 分为固定减免税、定期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
违法处理 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罚没并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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