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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

2013/10/1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三章

  知识点七:破产受理的法律效力

  (1)破产案件相关人员的义务

  

  (2)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

  

  (3)破产冻结

  ①执行冻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②诉讼冻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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