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资产评估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重整计划的执行

2013/10/1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三章

  知识点十八:重整计划的执行

执行者 

债务人 

监督者 

管理人 

约束力 

(1)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效力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未按期申报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2019评估师备考指导 2018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资产评估师2019高效取证方案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