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预习: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第八章
知识点十: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
2.会计核算
(1)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为亏损,可以做相反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但如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在上年的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4)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批准的现金股利金额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5)实际分派股票股利时,即在企业办理了增资手续之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将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7)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9)用盈余公积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
未分配利润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