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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评考试《财务会计》预习: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2013/11/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九章

知识点二: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1.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3)涉及流转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1)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每期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按期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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