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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评《经济法》预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2013/10/2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五  

  知识点五: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1.任免权

国有独资企业

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国有独资公司

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2.管理者的兼职限制

 

董事、高管

董事长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除外)

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不得兼任经理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除外)

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不得兼任经理

  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参股)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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