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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欺诈客户行为

2013/11/1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八  

  知识点十三、欺诈客户行为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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