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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租赁物的转租

2013/12/0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十二章

  知识点十二、租赁物的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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