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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标志着历经十年立法酝酿,我国发展近30年的资产评估行业终于迎来首部基本大法。
鲜明突出简政放权改革精神。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拓宽评估专业职业渠道,允许评估师以外的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更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融资贷款、房屋拆迁等评估服务更便利、成本费用更低。放宽机构设立条件,改革机构审批制度,促进大中小型评估机构均衡发展,降低评估机构运行成本,提高评估机构运营效率,激发评估市场活力。
明确厘清评估各方权责关系。明确规定评估专业人员权利、义务和禁止行为,强化评估专业人员管理和自律要求,加大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士的惩处力度,规范、引导评估专业人员作出适当、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充分保障评估专业作用的发挥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明确规定委托人和报告使用人的法律责任,准确界定委托关系,充分维护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合法权益、创造良好评估执业环境。
打开行业发展广阔前景。统一规范不同评估领域管理体制,建立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统一自律规则、统一执业标准、统一行业监管尺度、统一落实法律责任,促进多种专业评估综合发展。明确规定评估行业协会的权利和责任,准确界定法律地位和功能定位,推动建立政府依法行政、行业协会依法自治的新体制,推动协会将工作重心转向更好服务行业、市场和企业,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明确区分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针对不同业务制定不同执业标准,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入依法治理、科学发展新时代。我们行业要积极主动抓好这一重要机遇,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共同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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