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5年第84号
颁布时间:2015-11-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2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2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41%,2015年11月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11月11日进行分销,11月13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16年11月9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