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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PA考试之版权与专利保护——中美差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12/15 13:50:10 字体:

 这部分内容是Regulation 6的倒计时一节,涉及的考点非常直接,可能会在选择题部分出现,希望学员们牢牢的掌握,不要丢分。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在中美法律制度下对于版权与专利保护的差异。

美国CPA考试之版权与专利保护——中美差异

版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亦称著作权。非经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作更改。

就版权制度而言,美国是现今世界上版权制度至为健全和发达的国家。在版权保护范围方面,其保护范围已扩大到所有通过智力劳动所创作出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在版权保护水平方面,美国为保护本国出版商的利益,立法方面迅速的完善,并且积极的推动了WTO三大实体协定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这是一部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较高的国际条约。

中国则是一个版权立法历史较短的国家。1990年9月,中国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01年中国加入WTO,并对国内版权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标志着中国在著作权的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中国版权保护水平仍处于一个较低的程度。在版权的性质方面,《著作权法》虽然也承认著作权是私权,但对著作权拥有者的界定并不明确,这种模糊性必然影响到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另外,在版权保护内容方面,TRIPS协议的规定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许多方面不尽协调,从而形成了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在版权保护范围方面,目前国家的立法还处在不完善状态。我国版权保护的执法水平还不能达到TRIPS协定的要求。例如,在如何有效地打击盗版问题上,中国面临的问题是没有可循的、强有力的、行之有效的实体依据和程序措施,这使中国在版权保护的执法方面,不得不面临着来自国内和国际方面的双重压力。

REG的考点是:

1. 版权合理使用的范围:Criticism and comments评论和批评; news reporting新闻报道;teaching教育。

2. 自2003年起至今,美国版权法的个人版权保护期为版权人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公司版权保护期为自出版起95年或者自创作起120年,以时间早者为准。

拓展:在中国,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拥有者每年都需要支付专利维持费用。

REG的考点是:

1. 在美国想要取得专利权也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新颖性,实用性和非显而易见性。

拓展:事实上和我国的三个要求是相同的。在我国,想要获得一项专利,一个产品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专利法包括三种专利:实用专利,外观设计和植物专利。实用专利和植物专利的有效期是自申请日期起20年,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是14年。

拓展:在我国,专利法包括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受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而另外两者受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3. 美国的专利权只有产品的发明人或者受让人才可以申请;

拓展:中国的专利权可以由发明人所在公司申请,并且遵循先报先得的原则。

在法制国家,制度与经济联姻,具有互相促进、互相影响的关系,进而形成产业发展的合力。完善的版权与专利制度将会为本国经济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奠定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因此希望我国的相关法律继续完善,也希望广大考友都能够掌握这个考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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