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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2/28 09:50:06 字体:

为帮助参加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2015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基本内容

2012年12月修订。

第一,将非公募基金纳入了基金法监管范畴,并明确了“公开募集”和“非公开募集”的界限。

第二,新规取消了基金公司重要股东的经营范围,并对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的限制采用了更灵活的说法,也为现有股东类型以外的金融企业设立基金公司留有余地。

第三,基金的投资范围: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证监会规定的其它证券及其衍生品。

第四,基金公司设立可采用合伙制方式。

第五,为健全基金治理结构提供依据。

2.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重要法条内容

(1)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正确市场的基金。

第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是通过购买基金而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与直接购买股票相比,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只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

第三,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小、费用低的优点。

第四,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第五,流动性强。

(2)基金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经营业绩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声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八)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九)按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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