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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职业资格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4日至9月22日,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10月29日,大家要行动起来了!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掌握学习的重点,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银行职业资格《个人贷款》第三章个人贷款管理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押品准入控制
1.接收标准
(1)押品应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接受的抵质押财产或权利。
(2)押品具有财产价值,并可依法转让变现。
(3)权属清晰,抵质押人对押品具有处分权。
(4)具有明确、可操作的抵质押权公示方式。
(5)存在可及时、经济、有效处置押品的市场。
(6)押品需第三方托管的,托管机构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和条件,确保押品与其他资产分离且具有明显的抵质押标识,并对托管资产实物与账务进行有效动态管理。
(7)当发生债务人违约、无力偿还债务或其他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情况时,银行有权及时、充分地实现抵质押权。
(8)不得接受已提交破产预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的财产担保。
2.选择次序
(1)优先选择缓释能力强、押品价值稳定、容易变现的押品。缓释能力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合格押品、同币种计价的金融质押品。
(2)抵押物应优先选择现房、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强、可设定第一顺位的押品。
(3)质押物应优先选择现金、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承兑汇票等价值相对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金融质押品;对一年期以上应收账款、收费权等不易评估、不易监测、价值波动较大的质物应谨慎接受。
3.抵质押率
又称“垫头”,通俗地说就是押品担保债权的本息金额与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之比。
抵质押率=押品担保债权的本息金额/押品评估价值×100%
【例如】2015年6月,深圳××进出口公司到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贷款年化利率为6%,担保物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1年期,到期日为2016年1月30日,发行价为99元/张,面值100元/张,市值101.50元/张)3135手。试算该笔业务的抵质押率?
【答案】
(1)确定押品评估价值。采用“发行价、市价、面值孰低法”评估的要求,质押债券价值=99元/张×31350张(1手=10张)=3103650元。
(2)测算押品担保债权的本息金额。300+300×6%/2=309万。
(3)测算抵质押率。3090000/3103650×100%≈99.56%。
许多银行规定剩余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的抵押率上限在99.5%。仅从计算结果来考虑的话,99.56%高于上限值,是不符合要求的。
4.审查要点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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