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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冲刺资料:货币制度的演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0/28 16:09: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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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的演变

由于货币材料的确定在货币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所以货币制度的类型一般根据币材来划分。从历史发展来看,世界各国先后采用过以下几种货币制度: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

1. 银本位制。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材料,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之分。银两本位是不祷造银币,以银两为单位,货币以银块形式流通的制度;银币本位是以白银为币材,祷造银圆流通的制度。在银本位制下,银本位币可以自由祷造,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同时又以铜、镇、铁等贱金属祷成辅币,作为零星交易或找零之用。

银本位制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其最大缺点是白银价值偏低。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白银作为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的弊端愈发显露'黄金开始进人流通,并逐渐取代白银在流通中的地位,金银复本位制也因此而产生。到20世纪初,除墨西哥、印度和中国等少数几个经济落后国家仍使用白银作为主要流通手段外,资本主义世界已基本放弃了银本位制。

2. 金银复本位制。是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本位币材料。在这种货币制度下,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都可以自由祷造,相互之间可以自由换,具有同等的法偿能力。金银复本位制是16-18世纪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典型的货币制度,又分为平行本位制和双本位制。

(1) 平行本位制是金币和银币各按其所含金银重量的市场比价进行流通,国家不规定两者之间的兑换比率。这样,市场上各种商品就存在着双重价格,即金价格和银价格。由于金、银的市场价格随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和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波动,从而造成市场物价和债务关系的棄乱,决定其必然向双本位制演进。

(2) 双本位制是典型的金银复本位制,金、银两种祷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固定比价流通,而不随着市场中金、银比价的变动而变动。双本位制尽管克服了平行本位制的双重价格缺陷,但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一现象是指在两种面值相同而实际价值不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必然被收藏、馆化或输出而退出流通,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则会充斥市场。劣币驱逐良币这一术语最早见之于16世纪英国著名金融家格雷欣的币制改革建议中,故称其为格雷欣法则。实践证明,在双本位制下,尽管有两种法定本位币,但是实际流通中起主要作用的往往总是一种货币: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金银两种货币在流通中交替执行货币职能。

金银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因为它与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而具有的排他性、独占性的本质特性相冲突。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金银复本位制让位于金本位制是历史的必然。

3. 金本位制。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材料,分为三种类型:

0)金币本位制。这是典型的金本位制,黄金为法定的本位货币金属,银币则退居于辅币地位,其祷造和法偿能力都受到了限制。金币本位制的特点是:金币可以自由鋳造,银行券和辅币等价值符号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人。这三点是金本位制正常发挥其职能的基本条件。金币本位制避免了双重价格、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而又保留了金属货币直接参与流通、自发调节货币数量的优点,从而保持了货币流通的稳定。因此,金币本位制的相对稳定性,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都是没有金币流通的金本位制,因而是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①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由可以有限兑换金块的银行券代表黄金流通。其特点是:不祷造金币,没有金币流通,实际流通的是纸币一银行券;银行券规定含金量,但不能自由兑换黄金,只能在规定的数额以上^^*换金块(如1925年,英国规定银行券1700英镑以上才能兑换黄金);黄金集中由政府保管,作为银行券流通的保证。②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由国内不能兑换黄金但能克换外汇的银行券代表黄金流通。其特点是:不祷造金币,没有金币流通,实际流通的是纸币——银行券;银行券规定含金量,但不能直接兌换黄金,只能兑换外汇;政府或中央银行通过按照固定比价买卖外汇的办法来稳定本国币值和汇率。

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第一,两种制度都没有金币流通,黄金失去了流通手段职能,从而也失去了自发调节货币流通的可能性;第二,银行券不能自由兑换黄金,一旦发行过多就会贬值;第三,金汇免本位制依附于外国货币制度,一旦外国货币制度发生动摇,本国货币制度也必然随之动摇。这种脆弱的金本位制,经1929-1933年世界经济大萧条的冲击,很快就瓦解了,各国纷纷放弃金本位制转而实行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

4. 不兑现的纸币本位制。不兑现纸币本位制又称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以中央银行发行的纸质货币作为流通货币。在这种货币制度下,纸币不能兑換成黄金,也不同任何贵金属挂钩,并且集中由中央银行发行,独立行使货币各主要职能。这种制度的特点是:

(1) 黄金非货币化。流通中的现金,或称之为通货,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纱票和硬币。黄金已从国内流通领域中退出,使以祷币平价为基础的固定汇率制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以购买力平价为基础的浮魂汇率制。各国均以不同货币的购买力之比来制定和调整汇价,黄金仅作为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最后清偿手段。

(2) 货币供给的信用化。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通过信贷程序进行,并且非现金周转广泛发展,使银行的支票账户存款(活期存款)成为以法定货币单位为价格标准的信用货币。随着信用制度的高度发展和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运用,非现金周转进一步扩大,现金流通则逐渐被排挤到很狭小的范围内。

(3) 货币的多样化。货币与信用交织在一起,各种票据和其他信用流通工具都在一定程度上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替代物,使货币形式的多样化成为现实。货币形式的多样化伴随着货币供给渠道的多样化,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甚至公众都能够对改变货币供应量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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