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冲刺考点:单位定期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1/03 17:09:31 字体:

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7日,现在已经是冲刺阶段了,职业培训教育网特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冲刺考点,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存款单位与商业银行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该存款起存金额为1万元,存期有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办理定期存款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预留印鉴。印鉴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由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筒称“证实书”),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定期存款按存款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不同档次执行不同利率,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金融机构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存款人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定期存款因利率较高,可以为存款人带来更多的利息收人,并不需缴纳利息收入所得税。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