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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预习知识点:证券市场的交易对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2/11 16:44:23 字体:

网校小编整理了“2016年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预习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考生备考初级经济师有帮助!

(一)股票

定义: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

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1、按股东权利分——普通股(股票中最普遍最主要的形式)与优先股(收益有保障)

2、按是否上市交易——上市股与非上市股

3、按投资主体——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与外资股

—— 外资股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

(二)债券

定义:是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发行主体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

(三)证券投资基金

1、定义:是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门的机构管理和运用,

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一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

2、特点:积少成多、规模经营;专业管理;分散投资、分散风险。

3、类型

(1)按组织形态不同来划分

①契约型基金:依托信托要约,发行受益凭证;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

②公司型基金:发行股份;认购股份、成为股东。

(2)按运作方式不同来划分

①封闭式基金:限定总额和期限,之后不向发行机构申请赎回,但可转让;(固定型基金)

②开放式基金:总额不固定,可追加发行;可请求发赎回,也可再追加买入。

(追加型基金)

(四)可转换债券

1、定义:指持有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

债券转换完,持有者的身份由公司的债权人转换为公司股东。

2、注意:发行时规定——转换比例、转换价格、转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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