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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经济师商业专业备考资料:货物托运和承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6/01/07 15:47:03 字体:

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各们初级经济师考生应提前备考,网校小编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整理了2016年初级经济师商业专业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货物托运和承运

(1)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车站提出货物运单和运单副本,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

(2)车站接到运单后,应认真审核,如确认可以承运,车站即在运单上签证时写明货物应进人车站的日期和装车日期,即表示接受托运。

(3)发货人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并经铁路根据货物运单的记载查对实货,认为符合国际货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车站方可予以承认。

(4)整车货物一般在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截,即为承运。

(5)发运零担货物,发货人在托运时,不需要编制月度、旬度要车计划,即可凭运单向车站申请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进货场,送到指定的货位上,经查验过镑后'即交由铁路保管。从车站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单一同接受完毕,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截时,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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