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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经济师商业专业备考资料:责任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6/01/26 16:03:06 字体:

2016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5日,各们初级经济师考生应提前备考,网校小编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整理了2016助理经济师商业专业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责任范围

(1)平安险。责任范围包括:①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②由于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发生摘浅、触确、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哺等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过程中,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⑤由于共同海损所造成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⑥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⑦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而产生的特别费用。⑧在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责任范围除了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哺、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淸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海运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外来原因是指一般附加险的内容,但不包括特别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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