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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小编特意整理了2016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备考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6年初级经济师有帮助!
政府预算的原则
政府预算原则,是指政府选择预算形式、体系和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方针。世界上各国普遍遵循的预算原则主要有:
1.完整性原则。政府预算必须包括政府所有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内容,全面反映政府的财政活动。法律准许的政府财政活动,都要在预算中清楚地列出,不能另设其他财政收支账目;政府所有的财政活动都不能脱离预算管理,不能脱离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2.统一性原则。在分级财政体制中,各级政府都应编制统一的预算。其中,收人预算和支出顶算,都要按统一科目、统一口径和统一程序计算和全额编列,不允许只列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也不应另立临时的预算。预算收支分类要详尽、准确,便于分类管理、控制和审查其效率。
3.真实性原则。收支预算数额必须真实可靠,有充分而确实的依据,预算数应尽量准确地反映可能出现的结果,保证预算能得到真实可靠地执行,不允许虚列冒估。考虑到可能存在各种非确定性因素,还应建立应对突发的机制。
4.年度性原则。政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要有时间上的界定,即收支预算的起讫时间。起讫时间通常为一年(12个月),亦称为预算年度。政府必须按照法定预算年度编制预算。
5.公开性原则。政府预算反映着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政府预算的内容及其执行情况必须明确并采取一定的形式公布,使人民群众及其代表理解、审查财政收支情况,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政府预算收支计划的制定、执行以及决算的过程也应向人民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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