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距离2024初级经济师考试仅剩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此时再去翻书就太浪费时间了,网校特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24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高频考点,考前高效记忆就看它了!
第三章 财政收入概述
考点:财政收入的具体分类 1.以财政收入的形式为标准分类 (1)税收收入 含义: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非税收入 含义: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是除税收之外的政府财政收入。 范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中央银行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 【强调】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2.以财政收入的征收权力为标准分类 (1)强制性财政收入 含义:政府依据强制性财政征收权力所取得的财政收入。 内容:税收收入、罚没收入、强制公债。 (2)非强制性财政收入 含义:政府依据法定的非强制性财政征收权所取得的财政收入。 内容:国有资产收益、自由公债收入、规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如捐赠收入)。 |
声明: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