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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3年度西安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已开始申请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及市属现场报名点报名参加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资格证书。
二、报送资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填写内容清楚、完整,照片、盖章齐全);
2、一寸1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与准考证一致,一寸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
三、资料报送程序
1、考生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确认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是否有申领证书资格;
2、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3、在《登记表》中“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一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在“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一栏位置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公章(如本人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考试合格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管理的,需到相应区县(开发区)级人社部门审核并在“区、县、市级主管部门报考资格复核意见”栏内加盖公章;人事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管理的,需要到市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或职改办)审核并在“区、县、市级主管部门报考资格复核意见”栏内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可将《登记表》和其它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在现场报名点报名的可将《登记表》和其它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原现场报名点。
4、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各现场报名点资格证书办证工作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4 月25 日,之后将申报材料统一送市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制证书,再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直属报名点、各现场报名点负责发放。领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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