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摘要:保山市人社局公布2017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09:00-7月24日17:00,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24:00。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17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变更事项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以下简称经济(中级)考试)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以下简称经济(初级)考试)经济(中级)考试和经济(初级)考试均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经济(中级)考试和经济(初级)考试在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和相应考务操作等方面均有较大区别。
(一)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4日(周六)
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5日(周日)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上机考试)
报考经济(初级)考试的考生,应提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官方网站(www.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网络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09:00—7月24日17: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24:00.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30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经济(中级)考试(纸笔化)
2017年11月4日(周六)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经济(初级)考试(上机考试)
2017年11月5日(周日)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若因网络等特殊情况导致未在11月5日组织完成电子化考试的,统一于11月12日组织补考。
(二)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及相关考务工作。参考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年1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并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三)成绩管理
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电子书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cpta.com.cn)上发布,供社会公众免费浏览。
七、注意事项
(一)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考试用具:经济(中级)考试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四)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2)使用规定的作答用具作答。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如试卷代码不按要求填涂造成成绩为0分)
(五)审核点查询:考生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7年7月5日
相关推荐:
精彩推荐:机考模拟系统 辅导书 免费试听 每日一练 选课中心
强烈推荐:关注我们的微信更快获取经济师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等信息,经济师官网公众微信号:jingjishichinaacc,欢迎添加!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