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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广州初级经济师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8月2日9:00–8月23日17:00,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7元收取,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
穗人考中心函〔2017〕52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的详细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初级)电子化考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35号)的机考设置及考试数据安全要求,初级资格考试今年首次实行电子化考试(机考),经研究,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暂不设增城、从化等分考区。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用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用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业余学习期间,可以累计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专业工作年限。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凡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参加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一)报名入口:
1.中级请点击“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入口”;
2.初级请点击“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
(二)报名和缴费时间及考试收费标准
1.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8月2日9:00–8月23日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价格〔2017〕251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7元收取。
(三)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除存档外,还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考试合格后,考生无需再次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然后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报名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5.缴费。报名实行统一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核。领取证书时,再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和复核材料复印件,并交由相关部门存于个人档案。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7年10月30日 9:00–11月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打印后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申请更正。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在交卷前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会影响考试成绩,请应试人员务必认真检查,否则责任自负。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考前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www.51cpta.com.cn)进行模拟测试,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作答过程和试卷结构。
3.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试课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考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经济(中级)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经济(初级)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禁将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具体考室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6.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政策法规调整情况进行了修订。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公布。考试用书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均配套学习软件,共32种。考试辅导用书较以往有较大修订,内容分为全真模拟测试、同步训练、应该指南三类,品种增加23种。
7. 考生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查询购买(网站售书咨询电话: 010–64962347)。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1月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按考生所属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复核材料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也都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和登记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栏目。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5. 代办委托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7月26日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一份。
3.工作简历表(附件3)一份(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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